「其實我們希望壞人多用一點 crypto」:Marc Andreessen 跟 Chris Dixon 把 CLARITY Act 的四場仗攤開講

「其實我們希望壞人多用一點 crypto」:Marc Andreessen 跟 Chris Dixon 把 CLARITY Act 的四場仗攤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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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穩定幣(stablecoin,跑在區塊鏈上的美元)的交易量已經追上 Visa 網路等級,一秒內結算、手續費不到一美分,但相關法規只覆蓋了整個加密市場約一成五
  • 已經上路的 GENIUS Act 管的是穩定幣,剩下八成五的市場(包含區塊鏈本身、交易所、代幣)沒有聯邦框架,這就是 CLARITY Act 想補的洞
  • 反對方說這是「制裁規避的通行證」,但 Marc 說他接觸的國安圈想法剛好相反:他們希望壞人多用 crypto,因為鏈上有跡可循
  • 開發者責任是最致命的一條線。如果寫程式的人要為下游用途負無限責任,開源會先死,接著是學術研究、創投、新創,然後大公司
  • 銀行遊說已經拿到他們要的:穩定幣不能付利息,只能給類似信用卡回饋的獎勵
  • 這集錄的時候法案還卡在參議院,八月上旬是今年最後的窗口

這集是誰在講話

這集是二〇二六年八月一日上線的 a16z Podcast,主持人是 a16z crypto 的編輯 Robert Hackett。a16z 是矽谷最大的創投之一,這個 podcast 基本上是他們的觀點輸出管道,立場不中立,但資訊密度夠。

兩位來賓不用多介紹。Marc Andreessen 是 Netscape 共同創辦人,一九九〇年代那個把瀏覽器帶給全世界的人,後來跟 Ben Horowitz 一起開了 Andreessen Horowitz(a16z)。他在二〇一四年一月幫《紐約時報》寫過一篇〈Why Bitcoin Matters〉,那時候 Bitcoin 幾乎等於整個 crypto。

Chris Dixon 是 a16z crypto 的創辦人兼管理合夥人,二〇一三年加入 a16z,管理五支專門的加密基金、規模超過九十八億美金,也寫過《Read Write Own》這本書。他自己創過兩家公司,SiteAdvisor 賣給 McAfee,Hunch 賣給 eBay,另外當過很長一段時間 Coinbase 的董事。

要提醒一件事:這兩位是這個產業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之一,他們講的每一句話都要用這個濾鏡看。但正因為他們在牌桌上,有些細節只有他們講得出來。

一個很反直覺的說法:國安圈希望壞人多用 crypto

先講整集最讓我停下來的一段。

反對 CLARITY Act 聲量最大的是參議員 Elizabeth Warren,她把這個法案稱為「制裁規避的通行證」,說法案一過,北韓、恐怖份子、勒索軟體駭客會全部放飛。

Marc 說他接觸的國安圈人士普遍不這麼想,而且想法幾乎是反過來的:他們希望更多犯罪組織用區塊鏈,因為鏈上留下痕跡。他甚至說國安圈私下流傳過一個詞叫 prosecution futures(起訴期貨),意思是壞人今天在鏈上做的每一筆,都是未來檢察官可以挖出來的證據。

對照組是一套叫做 Hawala 的東西。這是中東地區行之有年、幾百年歷史的非正式跨境轉帳系統:你把錢交給 A 國的表哥,A 國表哥打個招呼告訴 B 國的表弟,B 國那邊的錢就「解鎖」了。錢從頭到尾沒有移動過,沒有數位紀錄、沒有紙本、邊境攔不到、銀行系統看不到。Marc 說很多恐怖行動的資金就是這樣走的。

跟這個比起來,區塊鏈根本是透明到讓人尷尬的東西。Chris 補了一刀說,Bitcoin 從來沒被駭過,Ethereum 也沒有,被駭的是那些自己資安做很爛的組織。

順帶一提,他們兩個吐槽了一個很好笑的現象:美劇裡的犯罪片老是演「把錢用 Bitcoin 匯給我,沒人查得到」。現實是傳統跨國電匯才是那個查不到的東西。Chris 說 a16z 有一次投資一家海外公司,錢匯出去兩週,找不到。認真去挖才發現根本沒有所謂的「國際電匯系統」,那是一堆銀行之間互相傳紙條拼出來的補丁,跟網際網路那種真的全球網路完全是兩回事。

現在的狀況:手機有法規,但基地台沒有

Chris 用了一個我覺得滿精準的比喻。

去年通過的 GENIUS Act 幫穩定幣建立了完整的監管框架,規定你手上每一塊錢的穩定幣,銀行裡就要有一塊錢,而且那家銀行要被稽核、資金要放在短天期美國公債。這是為什麼過去一年穩定幣起飛得最快,因為只有這塊有明確的規則。

問題是穩定幣大概只佔加密市場市值的一成五。剩下八成五,包含穩定幣所依賴的區塊鏈本身、交易所、各種代幣,全部沒有聯邦層級的法律框架。

用他的話說,這就像我們幫手機立了法,卻沒幫基地台立法。一半的技術有規則,另一半懸在空中。

我覺得這個比喻的重點在於「依賴關係」。穩定幣不是漂在真空裡的,它跑在 Solana、Ethereum 這些鏈上。你把上層管好了,底層沒人管,那個確定性其實是假的。之前在Crypto 的兩週倒數計時那篇裡有聊到這個法案的時程壓力,這集算是把「為什麼非過不可」的論證講完整了。

過去四年,Marc 給了一個名字叫 anarcho-tyranny

Marc 用了政治學裡一個詞來形容二〇二〇到二〇二四年的監管環境:anarcho-tyranny(無政府暴政)。

意思是:對守規矩的人管到死,對破壞規矩的人放任到底。

具體長什麼樣子?美國境內的公司被起訴、被調查,而且監管機關明確拒絕制定規則,直接跳到執法。同一時間,海外那些不在美國管轄範圍的公司想幹嘛就幹嘛,最後長出了 FTX 這種直接偷客戶錢的東西。

然後 FTX 爆掉,所有人回頭說「你看,crypto 不能信」。

Chris 從 Coinbase 董事的角度補了一段更具體的:合規很貴,而且會拖慢產品開發速度。所以每年都會冒出一個海外競爭者,功能一樣、手續費更低、迭代更快,因為它什麼都不做。他形容那是「邪惡雙胞胎」,模仿你所有的功能,但把合規那塊整個砍掉。

灰色地帶不會讓大家一起變好,它會逼出一場向下競賽。這句話我覺得放到任何產業都成立。

CLARITY Act 想解的就是這件事:明確劃出監管邊界,誰在裡面、誰在外面,在外面的就不能在美國做生意。交易所要有聯邦監管機關(現在美國的加密交易所根本沒有對應的監管者,紐約證交所跟 NASDAQ 都有)、要有揭露制度、反詐欺制度、內線交易規則、稽核。這些東西 FTX 一樣都沒有。

四場正在打的仗

這法案現在大概六百多頁,爭議點很多。我把這集講到的四個整理成表:

爭議反對方說法Marc / Chris 的回應
非法金流這是制裁規避通行證,北韓跟駭客會放飛鏈上有跡可循,法案已納入洗錢防制與財政部規範,全美最大執法組織 Fraternal Order of Police 也背書
開發者責任寫程式的人應該為軟體被拿去做什麼負責這是對整個產業的致命一擊,開源會先死
穩定幣付息銀行怕存款外流法案已禁止對餘額付息,銀行大致拿到他們要的
證券法漏洞大家會靠代幣化規避 SEC 監管股票代幣化之後還是證券,法案裡寫得很白

第二個最值得展開。

前白宮資安官員 Carol House 主張開發者應該為自己寫的軟體負更多責任,理由是如果不這樣,會給 AI 等其他技術領域立下危險先例。

Marc 的回應非常直接:這是 kill shot(致命一擊)。他舉了兩個例子。如果我開一家旅館,罪犯住進來在房間裡策劃了一場犯罪,我算不算共犯?如果我是車廠工程師,我設計的車被拿去搶銀行,我算不算幫兇?

Chris 補了一個很重要的區分:如果你明知道對方要犯罪還主動教他怎麼做,那本來就是犯罪,這件事沒有人在爭。爭的是你寫了一個開源專案丟到網路上,然後要為所有下游用途扛無限責任。

然後 Marc 把骨牌推完給你看:開源先死,因為開源開發者本來就沒領錢,扛不起這種曝險,連保險都買不到。開源死了,學術研究跟著死,因為電腦科學研究整個建立在開源之上。接著創投死,因為沒有人會投資一家曝險是估值一百萬倍的公司。然後新創死,然後大公司也扛不住。

他說得很不客氣:講這種話的人要嘛完全不理解怎麼經營一家公司,要嘛就是刻意想殺掉這個產業。他認為是後者。

這個邏輯跟前陣子Ben Horowitz 談開源 AI 的存亡之戰幾乎是同一套論證,只是換了戰場。加州也差點通過類似的 AI 法案。同一批論述、同一批人、兩個產業。

一九九〇年代的 Netscape,加密被歸類為飛彈

這集我最喜歡的是 Marc 講的那段親身經歷,因為它讓「監管落後於技術」這件事變得非常有畫面。

Netscape 是第一個大規模採用公鑰加密(public key encryption)的消費軟體,SSL 跟 HTTPS 就是他們發明的。

問題來了。當時美國有一套叫 ITAR 的出口管制規則,把加密技術歸類為軍火。跟戰斧飛彈同一個類別。這意思是 Netscape 瀏覽器在法律上跟一枚飛彈是同一個東西。

所以他們必須出兩個版本:美國境內用強加密,海外版本刻意做弱。而且盒子上要清楚標示這是弱加密、基本上不要信任它。Marc 說你可以想像海外客戶多開心。海外競爭者馬上跳出來複製,做強加密的版本,很多人根本就不用美國產品了。

然後他跑去華盛頓解釋,得到的反應是所有人看著他,像在看一個長出第三隻眼睛的人。

那場仗打了四年。規則最後鬆綁了,世界沒有毀滅,理由有三個:絕大多數的用途是正面的、情報單位自己適應了、而且美國產業贏了。今天的全球網路經濟由美國公司主宰。

Marc 說如果你去問國安圈的人「你希望這個產業由美國公司主宰還是外國公司主宰」,百分之百的人會選美國公司,因為他們需要東西的時候找得到人講話。

還有一段很有意思的反轉。Chris 說前幾年只要提到隱私,所有人的反應都是「那不就是給罪犯用的」。結果 GENIUS Act 通過、以美元計價的穩定幣普及之後,華盛頓那邊開始有人主動說「等等,隱私很重要,總不能你付醫藥費全世界都看得到吧」。

Chris 的回應是:我們同意。

銀行那邊的仗,跟一堆 COBOL

穩定幣能不能付利息是這輪最激烈的遊說戰場,JP Morgan 反對得最大聲,理由是消費者如果能從穩定幣賺利息,錢會從銀行流出去。

結果是銀行大致拿到他們要的。法案禁止對餘額支付任何「在功能上或經濟上類似銀行帳戶」的利息。你能做的是類似信用卡回饋那種:用戶這個月在 Walmart 用了兩次錢包,商家給點回饋。Chris 說再限縮下去就要連星巴克集點都禁了。

有趣的是同一批機構一邊擋、一邊在做。JP Morgan 有很大的區塊鏈部門,代幣化存款已經在鏈上跑了。Goldman Sachs 執行長 David Solomon 公開背書 CLARITY Act,BlackRock、Fidelity 也是。這個場面有點像 Billions 裡的 Chuck Rhoades 跟 Axe Cap,雙方都覺得自己站在正義那邊,但私下該做的交易一筆都沒少。

Chris 對銀行為什麼想動的解釋我覺得比較有價值。矽谷長年拿「銀行還在用 COBOL 工程師」開玩笑,但那是真的。而且不完全是銀行的錯:這些系統彼此高度綁在一起,你沒辦法自己一個人升級,得大家一起換。

區塊鏈給了金融業一個統一的框架,讓所有人可以說「好,我們一起搬進二十一世紀」。他說這解的不只是技術問題,是協調問題

這句話我覺得是整集最被低估的一句。金融基礎建設的問題從來不是沒人知道怎麼寫更好的軟體,是沒人能一個人動。

證券法那條線到底怎麼畫

最後一個爭議是:法案會不會在證券法上打出一個洞,讓大家把資產代幣化就閃過 SEC?

Chris 說寫得很白:股票代幣化之後還是證券,還是歸 SEC 管。

真正的差別在區塊鏈原生代幣的分類。法案的邏輯是這樣:任何東西剛誕生的時候必然是中心化的,背後有一群人、有內部資訊、有控制權,這個階段歸 SEC 管,有閉鎖期、有揭露義務。當它達到某個去中心化門檻,變得像今天的 Bitcoin 或 Ethereum 那樣沒有中心控制者,就轉由 CFTC 監管,當成商品看待,像黃金那樣。

重點是不管在哪個階段,都有一個聯邦監管機關

Chris 說這其實不是什麼新東西,連上一任反 crypto 的政府都承認 Bitcoin 跟 Ethereum 已經夠去中心化、可以當商品監管。過去十年法院判決跟監管機關決定裡一直隱含這個共識,CLARITY Act 只是把它寫進法律、把定義講死,讓大家不用打官司才知道自己在哪一格。

他還提到一件對 a16z 自己不利的事:法案通過之後,創投跟創辦人的閉鎖期會顯著拉長。他說這本來就該這樣。

沒過會怎樣

Chris 的回答很務實:那就繼續推,總有一天會過。很多事情監管機關層級也在做,但機關訂的規則跟法律有本質差別,法律近乎永久,機關規則換個政府就變了。

創業者要蓋一個東西可能要好幾年,你不會想在流沙上蓋房子。

我自己的判斷是這樣。這集的論述整體是自洽的,尤其是開發者責任跟 Netscape 那兩段,說服力很強。但要記得一件事:a16z 在這個產業有幾十億美金的部位,他們講「產業會死」的時候,那個「死」很大一部分是他們自己帳上的數字。這不代表他們講錯,只是你聽的時候要知道講話的人站在哪裡。

另一件事是這集完全沒有處理的:一個明確的監管框架同時也是一道進入門檻。當合規變成必須,能負擔合規的就是那些已經很大的玩家。CLARITY Act 對 Coinbase、BlackRock、JP Morgan 是好事,對車庫裡的五個人是好是壞,其實沒那麼確定。華盛頓的遊戲怎麼玩,之前在華府其實是「給醜人的好萊塢」那篇裡有更貼近水面下的版本,兩篇一起看比較立體。

從公開報導看,眾議院在二〇二五年七月以兩百九十四比一百三十四通過,超過七十位民主黨議員跨黨支持;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在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以十五比九通過。但到這集錄製的時候,參議院院會表決還沒排上日程,八月十日參議員回選區之前是今年最後的窗口。

規則比沒有規則好,這件事我同意。但誰來寫規則、規則寫成什麼樣,才是真正在打的那場仗。自行斟酌,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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